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22日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陈远明主席代表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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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陈远明主席代表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