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贺州政协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浏览次数:1,487
次
(
202
1
年
4
月
22
日政协第四届贺州市
委员会
第六
次会议
通过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
六
次会议,批准
陈远明
主席代表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