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市政协委员邓碧凡发言(摘录)

来源:贺州政协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浏览次数:272

  贺州市各企事业单位作为人才密集的重要领域,加快做好高学历自主人才的培养,对推进贺州市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建议:

  一、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自主培育的体制机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人才自主培养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配套制定人才自主培育相关待遇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及自主培育的体制机制,自主培育以博士正高、博士副高、正高及博士等高学历高职称及在自治区级等各专项领域技术团体中担任主委、副主委等职务的领军型人才,在自治区重大需求领域和学术前沿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特殊人才或人才团队为重点,为人才自主培育打下制度基础。

  二、将医院人才自主培育的有益经验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推广。通过实施高学历人才自主培养模式,配套制定了高学历人才配套措施,对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申报全日制及在职高学历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医院干部职工积极申报定向博士、在职培养博士、定向硕士、在职培养硕士人员逐年增加,间接提升了全院学历结构,完善了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了医院人才质量。

  三、以实际及透明的方式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参照贺州市人民医院的经验,报读在职博士硕士学位的工作人员,学习假期由用人单位批准,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申请人取得学历(学位)后,属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将学籍档案交到人事科,凭报销凭证,在一个月内到财务科予以报销学费,博士100%报销,硕士30%报销,研究生未取得学位的个人承担学费。对于特别优秀的如考上211以上重点大学,并取得学位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优异成绩毕业,如获得优秀研究生等,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于取得在职博士学位的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30万元安家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