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协商民主助力脱贫攻坚的实践与探讨--以平桂区东绿村为例

来源:贺州政协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1,353

协商民主在我国基层农村从无到有,不断扩大,村民参与自治的实现形式和渠道日益丰富,为了加深对基层协商民主的认识和了解,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对平桂区东绿村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东绿村在推进脱贫攻坚、统筹产业发展、开展村级政务服务等过程中,面对村民人口结构变化、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诉求不统一、历史遗留问题与当前统筹发展需求不统一等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通过基层协商民主助推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形式和路径。

东绿村的探索和实践表明:开展广泛、深入、形式丰富的协商民主,以“村民代表评议会”为载体的基层协商民主自治,是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村民自治,解决当前发展面临的系列难题,实现民主决策与意见统一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在推行村民代表评议会制度的实践中,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开展基层群众意见交流,积极推动协商民主,促进村民代表评议会制度的有序开展和有效落实,形成了“越要发展,越要民主,越要协商。”的村民共识,增强了村民对村级事务和乡村发展的参与信心,提升了村民对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正向性,协调了当前发展需求与农村社会传统利益的冲突,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矛盾,实现了村级政务服务以及公共事务的民主科学决策,促进了脱贫攻坚的稳步推进以及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

一、东绿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三种形式

(一)建立有效平台:借助脱贫攻坚工作,搭建基层协商议事平台

群众是广泛而独立的个体,一个行政村,数千村民分组而治,如何实现民主与意见统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基层协商民主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之一,其从本质上确保了群众广泛有序的进行政治参与,在农村探索协商民主的路径形式,有利于找到解决当前基层发展需求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工作中,具体体现为需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对话平台来实现双方甚至多方的有效交流与沟通、协商。东绿村在搭建基层协商议事平台过程中,借助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实事求是的发表言论。东绿村自2016年开始,为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组建了村民代表评议会,由村民小组推选代表,组成评议会成员,成员结构为:党员,妇女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退伍军人,残疾人代表,外来人口代表等,根据东绿村现有人口组成结构,广泛的吸纳议村民代表评议会成员,尽量使评议会成员具有可靠的代表属性,搭建村民民主协商议事的有效平台。

村民代表评议会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村民片区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三级分层开展基层协商议事,通过逐级授权落实,保证了村民代表评议会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在开展贫困户动态更新工作中,对于应纳尽纳、剔除、并户等重要工作,工作组入户评估结果作为村民代表评议的参考信息,是不是真贫,村民群众代表说了算。村民代表评议会平台搭建后,村内公共事务的决策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评议会审议讨论决定,在实践过程中,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开展,村级党组织在村民代表评议会议的议题选择、会议的组织开展、公示和决策的实施监督始终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代表评议会的执行机构,只负责执行和落实村民代表评议会的决议,并不具备决策权,一方面改变了村民心目中“村干说了算”的负面形象,二是让村民充分感受到民主协商自治的参与感和社会责任感,三是通过这样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确保了村民自由的表达意见的政治权力。

(二)建立有效机制:探索科学有效的村民代表评议会开展程序

村民代表评议会的出发点,是收集最广泛,最有代表性,最可靠的村民意见,促成并实现村民意见的统一。其协商民主的主题均围绕农村的基本建设和社会治理以及生产生活和发展需求而展开,目的是解决在这一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此,探索科学有效的村民代表评议会开展程序,对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价值有关键意义。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为例,东绿村村民代表评议会在日常协商过程中,不断摸索创新,总结出一套村民代表评议会的有效程序----“五步一回顾”。其主要流程:第一,意见和议题收集。通过入户走访、村民谈会、村民小组会,广泛收集村民意见,分类汇总,形成议题、报告。第二,对议题和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对收集到的村民意见,村党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联席会议进行逐一审查,根据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提交村民代表评议会。第三,进行民主讨论。对审查通过的议题,由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进行讨论协商,征求村民代表和特邀村民的意见。第四,结果公示。村民代表评议会的评议结果需第一时间进行汇总公示公开,确保村民知情知晓。第五,执行监督。对于公示期满,村民无异议的决定,交由村民委员会进行执行落实,同时接受村民代表评议会及所有村民的监督。第六,回顾评议整改。通过召开村级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包村工作组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对扶贫项目建设、贫困户动态更新等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回顾评议,对于执行落实不到位或民主评议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完善村民代表评议会的工作程序。

东绿村通过“五步一回顾”的村民代表评议会程序,议定通过了2018、2019年村级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项目规划、村民低保评议、临时救助评议、残疾人专项帮扶项目、贫困人口动态更新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形成了东绿村开展村民协商议事的有效机制,在助力脱贫攻坚与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建立村民参与的自信心与积极性: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和成效,根基在于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任何协商的目的都是为了形成共识,共识来自于意见的表达。基层协商民主,正是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打通村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从而提升村民协商议事的效率和决策落实的执行力。当然,在协商过程中,也不乏只顾自身利益,不顾全村发展需要,甚至企图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对于这种现象,东绿村采取打好感情牌,化整为零解决问题的策略,逐一引导村民转变思想,从长远出发,从大局考虑,只有全村建设好了,小家才能更好;只有遵纪守法遵守政策,才能真正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东绿村在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尤其重视保护村民参与协商的积极性,重视村民代表评议会决议的公示公开,重视评议决策的执行和正面反馈。确保了村民对协商民主政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通过有力的执行和反馈,构建村民参与的自信心和对协商民主的信任,保护了村民积极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积极性。

二、东绿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三种路径

东绿村现有743户村民,总人口3238人,其中贫困户304户1409人,非贫困户439户1819人。2015年底,贫困发生率32.9%,属于深度贫困村。截至2019年8月,已脱贫168户,2019年计划脱贫110户495人,使贫困发生率降到2.53%,实现脱贫摘帽。东绿村在统筹兼顾脱贫攻坚与城乡发展过程中,面对村民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利益诉求与日俱增,村民个人或小组利益与全村发展需要不一致等新的问题,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推进脱贫攻坚与农村发展的路径和实现形式。在反复的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明显的实际成效,

对化解农村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实现公共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扩大协商对象范围,针对矛盾问题逐个攻破

在脱贫攻坚进程中,低保、残疾人政策享受、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政策、临时救助等都是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尤其受到村民的关注,也是存在争议和异议的重灾区。东绿村通过开展村民代表评议制度,扩大了意见收集和评议参与的范围,使贫困对象享受帮扶政策的意见征集落实到个人。村民有权提出个人或他人的困难,可以主动申请对家庭情况进行评估核查,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村民获得扶贫政策覆盖的权力。在村民代表评议会的代表选择方面,东绿村扩大了代表人员的组成范围,一是传统的人员组成:党员、小组长、村干代表;二是特殊群体代表:妇女代表、重病户代表、残疾人代表;三是一般村民代表;四是特邀列席人员:如驻村队员、退伍军人、职能部门代表等。东绿村通过扩大协商对象范围,最大限度的获取了广泛的意见征集和沟通交流,使矛盾问题可以有针对性的逐个进行协商,从而实现意见的统一和问题的解决。

(二)积极探索创新协商民主形式

东绿村现有5名驻村工作队员,其中,中共党员2名,九三学社社员一名(平桂区政协委员),民建会员一名(贺州市政协委员),无党派一名。东绿村驻村工作队的人员构成本身就体现了携手扶贫、同心同德的新时期多党合作的基层实践形式

东绿村在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邀请驻村队员作为特邀列席人员,一是见证村民代表评议会的组织和开展;二是进行民主监督;三是体现了新时期民主党派参与脱贫攻坚的实际意义——不忘初心,携手扶贫。东绿村积极探索创新协商民主的形式,从而实现了最广泛的协商,保障了不同群体的协商权力。

(三)协调村民利益诉求,寻求最大公约数

村民利益无小事,在农村,无论多小的事都必须有个明确的定论,否则就会为日后的村民关系埋下导火索。这一点,笔者在一年多的农村生活中体会尤为深刻。有的村民仅仅因为农田灌溉水利的先后都互不相让,更不用提涉及到整屯整寨的利益。

道路硬化和路网建设,是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最广,受益群众最多的项目,但是,项目的实施有先后,这就使村寨自然屯之间产生了不同的利益诉求。有的自然屯已经通路,但是还想立刻将通往果园的机耕道也进行硬化;有的自然屯原修建的道路较为狭窄,只能通过一辆车,迫切的需要进行道路加宽。针对这种村屯利益矛盾,东绿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了解各村寨诉求,形成项目议题,然后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在协商过程中,村民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心胸也打开了。个人的利益,各寨子的利益,最终都离不开整个村的建设和发展,只有从大局考虑,从整个村的发展考虑,才符合全村人的根本利益。在这样的协商共识之下,东绿村民代表评议会对“十三五”期间本村需要进行申报的基础设施项目的产业规划项目进行了多次协商、排序,最终形成定稿进行项目申报,实现了全村所有20人户以上(含)通路的脱贫攻坚指标任务。由此可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十分符合群众的利益诉求,有益于助力脱贫攻坚与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发展。

三、东绿村基层协商民主助力脱贫攻坚的三条经验

东绿村的基层协商民主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缓冲化解了群众利益诉求差异化带来的矛盾,搭建了基层协商议事讨论的平台,完善了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以及表达意愿的程序,创新开拓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和有效路径,在村级公共事务发展和脱贫攻坚攻坚克难中取得了可喜的实践成果和显著成效,是基层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平桂区委组织部门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员,东绿村5名驻村队员当中有中共党员2名,民主党派成员2名,无党派人士1名,其中含1名平桂区政协委员,1名贺州市政协委员;5人当中有1人来自市直单位,4人来自平桂区直部门,其中有两人为区直单位副职领导。工作队员的派出单位与人员政治属性、结构配置充分体现了组织部门对于基层协商民主助力脱贫攻坚的探索与创新。驻村第一书记与工作队员在驻村期间,大力支持村级党组织抓好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东绿村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中始终处于领导全局的重要地位。村级党支部成员在开展村级代表评议会制度过程中体会到民主协商带来的和谐氛围,体会到充分听取民情民意对解决矛盾问题的必要性,感受到平等交流协商带来的信任与决策的公信力。东绿村党支部书记莫昔安在这一实践中感受尤为深刻,作为村民代表评议会的组织者和召集人,他悉心听取各个村民小组长以及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村民通过参加村民代表评议会积极表达意愿和观点,通过不断深入到村民当中的入户走访和意见收集、反馈,吸引东绿村的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和规划,促使村民积极正确的看待扶贫政策,转变“等靠要”的懒惰思想,使扶贫政策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人,真正为全村的脱贫攻坚和未来的建设发展服务。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东绿村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助力脱贫攻坚、建设和谐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获得村民的高度认可。

  (二)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积极性

  村民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积极性,来源于他们内心对利益的诉求,如果切身利益得不到满足或回应,那么就会打击他们参与的内在动力。这种利益诉求大多数是个人的,如何将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转化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诉求的公共利益,就是基层协商民主的意义所在。如果村民无人参与,或者无从参与,那么协商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不拘一格的举行各种形式的基层协商民主活动,充分调动大多数村民积极参与的积极性与便利性就非常有必要。在东绿村,村党支部书记莫昔安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经常在田间地头遍访农户,基层协商民主在农村的实践形式,就是要接地气,要接近靠近群众,倾听他们最真实的声音,入户走访是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沟通、交流、协商方式。通过遍访农户,可以收集到最真实准确的村民意愿和反馈,也能让村民感受到村级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对于平等沟通交流的诚心诚意,真心换真心,使村民敢说真话,愿意表达,积极参与。

(三)充分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不断提升协商质量

东绿村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交流对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除了每日例行走访农户,同时安排村干和队员每日在村级政务中心值班,公开值班表以及联系方式,村民有意愿表达的需求可以随时到村委或者直接跟相关人员联系,沟通渠道畅通且便捷。

村民代表评议会的“五步一回顾”流程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了各个村民小组以及涉及到个人利益或群体利益的主体之间可以进行平等的沟通交流与对话,引导村民从自身出发,推己及人,互相体谅;从大局出发,意识到全村的利益就是每个人的利益;从解决问题的诚意出发,寻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广泛的意见统一,达成共识,从而化解矛盾,实现共同发展,实现全村人民共同脱贫致富的心愿与期盼。

基层协商民主的成果,必须服务于公共利益。东绿村在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产生决议决策之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透明的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各项村级事务进行公示公开,这一积极迅速的反馈机制使村民建立了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信心,提高了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级事务管理和脱贫攻坚等重要工作的公信力,深受村民拥护。随着社会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东绿村基层党组织还在不断学习和探索,努力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开展形式和沟通渠道,为后续开展基层协商民主活动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使年轻一代的村民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与基层协商民主活动中来,从而使东绿村在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之后,继续通过优质高效的基层协商民主活动促进全村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村民自治与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作者:九三学社贺州市平桂支社副主委,平桂区残联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