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探讨

来源:贺州政协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浏览次数:1,68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不仅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举措,而且在政协民主监督理论方面也提出了重要的新观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新思想,不仅有力地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而且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近年来,贺州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提高认识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创新实践为重点、以注重实效为根本,着力强化民主监督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着力解决思想障碍
  民主监督工作一直是政协履职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此,贺州市政协首先从提升思想认识入手,切实增强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引导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不断增强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信心,自觉担当起开展民主监督的责任,解决好思想认识中不敢监督、怕越位的问题。按照“调研要深、视察要实、提案要准、协商要充分、监督要敢说真话”的总要求,把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纳入政协履职全局来部署、来组织、来推进。
  近年来,贺州市的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和经营不善等问题,加之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和监管方面不严格、不规范,甚至于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许多项目竣工后无法通过验收,无法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房,也导致部分项目无法正常开发,引发诸多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房地产项目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成千上万购房户的切身利益问题,已经引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绝大部分是非公企业,一些企业负责人多次通过人民政协这个平台反映了他们的愿望和诉求,希望市政协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站出来、担起来,帮助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他们的历史遗留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贺州市政协本着“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把助推解决城区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作为2015年度民主监督的重点,列入市政协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以开展监督性专题调研作为民主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专题调研活动,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一致认为,市政协担当的勇气精神可嘉,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主监督工作的重点,找对了点子、抓住了关键,也得到了广大房地产企业的拥护和支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监督重点
  贺州市政协注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事关贺州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来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助力全市中心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坚持把解决民生难题作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责任,先后围绕扬尘治理、群众出行难等提出监督性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赢得了社会好评。在助推解决城区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过程中,市政协主要领导亲自率专题调研组深入房地产企业、项目现场和市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为了避免出现看不到实情、听不到真话、察不到真相的情况,调研组采取了“背对背”方式进行调研,即深入房地产企业调研和召开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时,不邀请市直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让企业家没有顾忌地道实情、讲真话、提诉求;在深入市直有关门调研和召开座谈会时,不邀请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参加,让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找问题、找原因、找对策。这种“背对背”调研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失真”度,能较为全面、真实、详细地拿到第一手资料、掌握到真实可靠的情况。深入细致的调研,不仅为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提供详尽的素材,更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形成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特别是调研报告以表格的方式,列出了每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企业的主要诉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大大增强了报告的针对性。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敢于担当”的原则,对城区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分批、逐个项目、逐个问题稳步有序解决。因为有了较为详尽的调研报告,工作组研究处理这些问题,就有了参与依据,针对企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因企、因事、因情施策,不仅解决得比妥当,也提高了办事的效率。
  三、建立机制载体,保证监督规范运行
  2018年,贺州市政协围绕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聚集推动大创新、实施大开放、培育大物流、发展大旅游、构建大健康“五大新引擎”,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寓民主监督于政协经常性工作之中,结合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活动,重点围绕八大内容持续跟踪开展民主监督:一是脱贫攻坚行动推进情况,重点监督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教育扶贫推进情况、“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二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重点监督乡村振兴三年计划实施情况、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推进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三是“实体经济服务年”推进情况,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推进情况、园区基础设施三年计划实施情况、“降成本政策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四是国企及园区改革发展情况,重点监督国企及园区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及相关激励政策落实情况、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国企及园区产业发展情况;五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年提质行动”推进情况,重点监督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市容秩序整治提升情况、城市供排水系统扩容提质情况;六是发展“大旅游”推进情况,重点监督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情况、乡村民宿旅游发展情况、“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七是构建“大健康”推进情况,重点监督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市推进情况、“长寿养生”经济发展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八是“教育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情况,重点监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职业教育实训就业情况、学前教育布局及发展情况。政协民主监督“三年行动计划”,体现中央精神,符合自治区要求,契合贺州实际,得到政协委员一致拥护,得到市委审核通过并印发实施,。
  四、注重监督实效,始终关注成果落实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不仅要找对监督的切入点和发力点,还必须持续跟进、持续用功,这样才能真正监出成效、监出实效。如在集中解决城区房地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全过程中,贺州市政协密切关注工作进程和实际成效,密切关注房地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反响,定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多次召开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会,了解处理问题的进度、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同时召开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会,了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通过召开监督性协商座谈会,不仅了解到企业对政府工作的配合度和满意度,而且进一步掌握了处理问题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企业的诉求和政府部门的工作都有了全面的了解,为及时提出建议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数次座谈会后,市政协及时以协商专报的形式将情况反馈市委市政府,为助推问题解决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实践证明,抓住一个问题、一件事不放,有效开展民主监督,就能使政府有关部门时时感觉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这种“压力”的存在,也能让社会各界感受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也是动真、碰硬的,没有“虎头蛇尾”,从而提高了政协组织的影响力和信赖度。
  几年的实践探索,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四要”:
  第一,切口要小。在开展民主监督过程中,要抓住具体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点带线,以线促面。一是集中力量。监督可以盯住一个点,具体到一个项目、一个环节、一项程序,从头到尾、精准发力。二是深入挖掘。力量集中才容易深入。对监督内容应该一竿子插到底,把问题的各个方面分析透,把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因素理清,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三是关联拓展。一个现象背后,往往包含多方面问题。一个切口一个点,既可以纵向延伸到线,也可以横向拓展到面,便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工作相对主动。
  第二,重点要突出。民主监督内容丰富,但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搞一套。要围绕地方的中心工作,把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协商议政结合起来,统一到助推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工作实践中。民主监督的重点,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重大战略、重点项目、重要政策等。二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特别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三是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尤其是权力相对集中的审批部门、服务机构、窗口单位等关键岗位的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情况。四是协商议政成果落实情况,特别是委员意见建议转化运用。
  第三,方向要明确。团结和民主,是政协的两大主题,也是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坚持的主题。要引导委员牢固树立“公、和、诚、实”理念,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一是坚持从团结出发,坚持增进团结。民主监督是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的,是在人民内部开展的监督。我们指出问题、监督整改的目的,必须是也只能是推进工作、促进团结。二是坚持协商式监督。指出问题、提出批评,只是民主监督的第一步,不能止步于提出批评意见,还应该从如何更好推进工作、促进团结的角度开展监督,发现问题不仅要提出批评,还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第四,程序要规范。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始终注意加强沟通,从确定议题、组织活动到报送监督结果,都要及时反馈。民主监督意义重大,必须谨慎对待,用科学的制度安排,实现监督的程序化、规范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政协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在党委领导下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机制,创新丰富民主监督的载体形式。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首先是和党委、政府沟通好,主动承办政协力所能及的民主监督事项;其次是和监督对象沟通协商好,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再次是和相关界别群众、新闻媒体沟通好,把握宣传报道口径。三是做到知情明政。组织委员认真学习,把握形势,掌握政策,及时向委员反馈信息,让委员了解情况。四是推动成果落实。民主监督应有具体的成果,可以是报告,可以是信息,其中一些比较具体的、有操作性的也可以转化为提案,通过多种形式向有关部门报送民主监督意见。办理结果应该让大家看得到,不能走过场,并不断完善办理反馈机制。
    
 
                     (作者系贺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