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陈远明主席代表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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