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7日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11日在贺州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各项决议。
上一篇:关于撤销吴源政协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12-28 ]
下一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贺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 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