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届六次会议关于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并批准陈有辉副主席代表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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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并批准陈有辉副主席代表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